Love knows not of death nor calculus above the simple sum of heart plus heart.

半夜聊玛丽苏剧

想起这篇旧文。就去翻了一下。

再看还是猴like。想搞一篇结局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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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样自然是周正的。白净的皮肤,晕红的颊,若不是言谈间的只言片语,断猜不到对方已年近三十。怪就怪在别人做小动作,都是理理头发、摸摸后颈什么的,她偏时不时就重重拧起鼻头,撇下嘴巴,一双杏眼眯成直线,千军万马狰狞凶人的表情,放在小姑娘脸上,呈现一种不自觉的憨态。整场交谈下来,我除了埋头吃饭,便偷偷瞅她与旁人嬉笑打闹,一半是看她能否一直保持这个表情,一半是看她何时能不做这个表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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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次的——好巧,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她高呼,眼中闪动着惊喜的光彩。


我也十分惊讶。同时莫名有种被人赃俱获的心虚。上次人家落在我这儿的挂饰,心里是想着托朋友给人还回去,却一直拖着放在手里,不肯主动问人。我与对方也不算常常往来,每天随身带着女孩家家的物什,道是要何时见着当面再说,也算是安慰自己。这会儿见了正主,电光火石间转到的念头不是要如何归还,反而是糊弄过去了。


“你的挂饰——”


“对对对!那个小草莓的是吧?”她点头如捣蒜,“那天晚上的人我挨个问遍了,怎么也找不着,也就剩下了你了,没想到真在你手里!你现在有吗?”


原来那还是颗草莓。


越来越搞不懂现在的艺术风尚了。


我本来想说“对”,话到嘴边,却变成了“你等我一下,我回宿舍拿去。”


她只能点头。我四平八稳地晃出门外,立刻拔腿绕到餐馆后门,那时天气很冷,戴口罩得把眼镜摘了,我在坚硬的水泥地上痉挛似地直蹦,一边饱含深情地唱《2002年的第一场雪》。电线杆上栖着三只娇小的麻雀,动也不动,也不知道冷,就呆呆地看着我这个痴人。等到脚趾隔着薄薄的胶垫感到痛了,呼出的白雾气球般一阵接着一阵往上送了,跑调的高音也在这白雪飘飞的季节里摇曳了,我才从买菜包里翻出挂饰,依旧蹦跶回去。


“找、找、找了半天......”喘着粗气将挂饰放进素净柔软的小手手心。


她望着我,也不说话,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,似笑非笑。


有钱人的情妇,都是些聪明人。







一个贱人和一个更贱的人。无爱。

大概是想装成很有逼格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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